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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受理蕭麗昭等4人、高增一及高月霞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申請發給價金,於113年11月4日至114年2月2日公告徵詢異議,相關資訊可至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