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自9月7日由地政局聯合消保官及建管處開始進行107年度預售屋建案實地聯合稽查,繼9月8日特別針對看屋人潮較多之例假日期間進行業務稽查及宣導交易安全外,今(10)日再赴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興建之「昇陽麗方」及富連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興建之「富連陽明」等2個建案進行稽查,查核項目分別為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動產經紀業業務、廣告、建照、樣品屋,重點共27項,查核結果如下表: 107年9月8日預售屋聯合稽查結果表 項目 | 重點 | 昇陽麗方稽查結果 | 富連陽明稽查結果 |
一、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 | ■符合□不符合 | □符合■不符合 |
二、不動產經紀業業務查核 | □符合■不符合 □未委託經紀業者 | □符合■不符合 □未委託經紀業者 |
三、廣告 | 銷售、價格及行為等資訊應與事實相符 | ■符合□不符合 □無資料 | ■符合□不符合 □無資料 |
四、建照 | 無未領得建造執照進行銷售情形 | ■符合□不符合 | ■符合□不符合 |
五、樣品屋 | 樣品屋有無依規定申請、申報竣工,有無申請與實際銷售案件不符、或移作他用情形 | ■符合□不符合 □未搭設樣品屋 | □符合□不符合 ■未搭設樣品屋 |
地政局表示,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部分,「富連陽明」預售屋買賣契約不符合規定,已當場要求富連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裁罰新臺幣3~30萬元罰鍰,而不動產經紀業務部分,「昇陽麗方」營業員未全部辦理備查、「富連陽明」未完成分設營業處所及揭示相關文件,皆已當場要求業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裁罰新臺幣3~15萬元罰鍰。 圖1.「昇陽麗方」建案現場稽查情形
圖2.「富連陽明」建案現場稽查情形
買房學會這幾招 交易安全有保障
地政局提醒民眾於購買預售屋時應確實做到,一、要求建商出示已經自主檢查核備之文件或預審結果之文件,而地政局為便利民眾查詢對照,全國首創「臺北市預售建案契約核備地圖」,將辦竣契約核備之建案資訊與google地圖整合,可輕鬆按圖索驥掌握契約內容,二、簽約前務必上地政局官網查詢各建商所提供之定型化契約是否與經地政局核備契約內容相同,或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核對,若有未核備或不一致,歡迎民眾檢附證明文件向地政局提出查詢或檢舉,三、確實主張契約審閱期,以確認契約相關權利義務,確保交易安全;更呼籲建商為提昇優良形象應主動出示自主檢查及預審核備結果與相關文件,為購屋交易安全把關,另相關查核結果地政局均將即時公布於地政局網站提供民眾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