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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修正「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修正規定自112年11月1日生效。

內政部以112年10月27日台內地字第1120266668號令修正發布「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修正規定自112年11月1日生效,修正內容詳附件。